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貸款購房,夫妻離婚貸款房怎么分的問題也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離婚貸款房歸誰?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確定貸款買的房處于什么狀態(tài)。
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貸款房登記在首付人名下,離婚時貸款房歸誰?
對于這種情形的房產的處理方式,根據我國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三明確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相關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也就是說在此種情況下,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按揭房屬于支付首付款的登記一方,需要補償婚后一起還貸的另一方,這對另一方是一種保護補償措施。如,對雙方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給予另一方合理補償,一般都是向專業(yè)的評估機構申請評估,確定房屋的價值,然后再確定補償的具體數額。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法律雖然保護了雙方的利益,維護了公平,但是還是會讓夫妻雙方陷入不滿。未得到房子的另一方更是心有不甘。避免出現(xiàn)這種情況,就需要共同還貸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協(xié)商道房屋登記管理部門變更房產登記,在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
二、婚前雙方首付,婚后雙方還貸,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時貸款房歸誰?
在現(xiàn)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xiàn)這么一種情況,即雙方在熱戀時選擇貸款購房結婚,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而,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fā)生,房產登記最好登記上男女雙方的名字。
三、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離婚時貸款房歸誰?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比如一方需要撫養(yǎng)子女的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上文就是關于離婚貸款房產問題怎么處理的介紹,從中我們不難得知,離婚時,要處理貸款房產,要針對房產的具體狀態(tài)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您對此還有疑惑,您可以向專業(yè)的婚姻律師進行咨詢,他們的專業(yè)知識能最大程度地幫助您,確保您在財產分割時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