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fā)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shù)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二、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什么?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并不是法律上規(guī)定的必須公證才能生效的事項,它遵循的是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如果未婚男女或已婚夫妻自愿對各自的個人財產或共同財產作出一致約定的,就可以去公證機關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當事人想要順利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除了需要準備好必須得材料,還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于已婚夫妻來說,想要順利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由于夫妻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區(qū)分和認定,因此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財產協(xié)議均無異議,才能順利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如果已婚夫妻有一方不同意婚前財產公證,那么公證機關就不會受理申請人的婚前財產公證申請。
(二)對于婚前財產協(xié)議中的內容,男女雙方約定的財產要做到雙方當事人無爭議。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在約定的財產權屬上不存在任何糾紛;婚前財產協(xié)議中關于當事人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處理的內容上必須要明確、清晰。一定要做到雙方當事人對婚前財產協(xié)議的內容無異議才能去公證機關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三)如果當事人想要對暫時沒有房屋產權憑證的婚前財產進行公證的話,還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的當事人已實際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獲得房屋的產權憑證;還有的當事人,購買了房屋,在房屋還未交付、產權憑證未獲得前就準備結婚而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這種情況下,當事人還需要向公證機關提供例如房屋給付款項的證明材料、房屋使用或占有等現(xiàn)狀的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對于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材料和注意事項的有關介紹。在知道了這些以后,相信您對婚前財產公證又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但是對于當事人來說,在實際生活中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還可能會遇到其他的突發(fā)情況,例如雙方的婚前財產協(xié)議中的一些事項不夠完善,或是雙方意思表示不完全等等情況,這些情況都可能令公證機關不予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我們建議您在和對方進行婚前財產協(xié)議時,最好能在專業(yè)婚姻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辦理,律師一定會給您專業(yè)的意見,從而避免出現(xiàn)上述的突發(fā)情況影響您辦理婚前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