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認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xù)性、經(jīng)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家庭中存在暴力現(xiàn)象是非常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罵、爭執(zhí)行為都能夠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認定家庭暴力必須造成身體上、精神上的一定傷害后果。
二、遭遇家庭暴力怎么離婚?可以協(xié)議離婚
首先可以和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協(xié)議離婚,如果沒能達成協(xié)議,可以找婦聯(lián)調解。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三、遭遇家庭暴力如何離婚?可以起訴離婚。
家庭暴力怎么離婚?男女雙方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在實踐中,以家庭暴力為由起訴離婚,必須向法院提供證據(jù)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如法醫(yī)驗傷鑒定材料、街坊鄰居的證人證言、公安機關及其派出機構的出警證明等等。否則,沒有證據(jù)證明的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判離的。因此家庭暴力的證據(jù)是打好離婚官司的關鍵。
家庭暴力離婚官司不同于一般的離婚案件,在家庭暴力證據(jù)的收集上,很多當事人在平時都沒有重視證據(jù)的收集,尤其是在遭遇家庭冷暴力的時候,受害者受傷不是在肉體上而是在精神上,這種證據(jù)收集起來更是難上加難,在這個時候建議您咨詢一下專業(yè)的婚姻律師,他會根據(jù)您的情況,指導您收集證據(jù),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對您有利的證據(jù)。要知道家庭暴力離婚案件比一般的離婚案件要復雜得多。以上就是有關家庭暴力怎么離婚的問題解答,希望能夠幫助您擺脫痛苦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