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不同于可見的肉體摧殘的家庭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過暗示威脅、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達到用精神折磨摧殘對方。這種方式產生的巨大心理壓力會使對方接近崩潰,同時伴隨著的是婚姻的隔閡與不信任,最終導致婚姻的結束。值得注意的是,在實施家庭暴力時候,多是男性針對女性,而在家庭冷暴力事件中,男女雙方都有可能成為實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
二、家庭冷暴力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嗎
家庭冷暴力與一般的家庭暴力行為不同,一般的家庭暴力行為往往是身體暴力,給受害者的身體造成的傷害后果顯而易見。但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復性、隱藏性的特點,而且更多的是對受害者的精神上加以折磨,并沒有身體上的可見傷痕,也不能作傷情鑒定。而法院在審理離婚訴訟的案件時,一般會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標準,如果受害者以遭遇“家庭冷暴力”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稱對方對自己感情冷漠、沒有夫妻生活,會由于難以舉證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離婚而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果雙方能夠就離婚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話,最好能夠選擇協(xié)議離婚的方式,和平分手。
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家庭冷暴力的家庭,夫妻之間往往會在離婚的問題上產生很大的爭議而無法協(xié)議離婚,所以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如果受害者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就要注意收集家庭冷暴力的證據。家庭冷暴力也是屬于家庭暴力的一種,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夠證明家庭冷暴力確實存在,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證據,法院是會根據這些證據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判決準予離婚的。此外,受害一方還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為由,向法院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但也仍需提供相關證據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