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證明怎么提供
起訴離婚時如何證明分居事實呢?空口向法院陳述分居的事實往往是無力的,下面列舉的是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jù):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zhì)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guān)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jù)。
二、提供分居證明就能離婚嗎
因為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是有很多種的,比如,異地居住,異地工作等等,如果要以離婚為條件所提供的分居證明法律是有特別規(guī)定的。
首先要說明的是,我國婚姻法提倡的是雙方結(jié)婚自由,離婚也相對來說是自由的,只要是基于雙方自愿同意,法律保護這種自由。
其次,應(yīng)該明確的是,《婚姻法》具體規(guī)定了離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yīng)當調(diào)解,調(diào)解無效的,準予離婚。從前面的規(guī)定來看,這里的分居必須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關(guān)的原因,否則分居就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
由此可知,如果想要通過分居來離婚,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分居滿二年。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離婚。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通過面對面的溝通可能對您的疑問會解答的更為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