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債務中哪些屬于個人債務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一)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guī)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二)未經(jīng)夫妻協(xié)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yǎng)、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未經(jīng)夫妻協(xié)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jīng)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四)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chǎn)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存續(xù)期間還是離婚后,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jīng)]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后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
二、婚前債務可否轉為共同債務
根據(jù)《物權法》規(guī)定,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另外,雖然對于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婚姻法》沒有規(guī)定,但根據(jù)《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有規(guī)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奔慈绻环交榍八穫鶆张c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后或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的有以下幾種類型: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后共同債務;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離婚案件中,一些當事人為了減輕自己償還個人債務的責任,偽造證據(jù)予以證明該債務已轉化為共同債務,甚至有人直接偽造婚前個人債務,妄想加重另一方當事人離婚的負擔。為了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律師的幫助是十分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