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程序的類型有幾種
結婚程序亦稱為結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締結婚姻所必經的方式。
從不同歷史時期和不同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看,結婚程序可分為儀式制、登記制和登記與儀式結合制三種主要類型。
儀式制是指以履行一定的儀式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結婚儀式有宗教儀式、世俗儀式和法律儀式三種。宗教儀式是按宗教要求,由神職人員主持的結婚儀式。世俗儀式是指按民間習俗舉行的結婚儀式,通常均有主婚人和證婚人參加。法律儀式是指依法在政府官員面前舉行的儀式,實際上是一種行政儀式。
登記制是指以依法進行結婚登記為婚姻成立的唯一形式要件。在這種制度下,婚姻當事人須接受法定機關的審查,履行登記程序,而不必舉行舉行儀式。登記制是近代發(fā)展起來的,并且日益為許多國家所肯定的結婚制度。我國婚姻法所規(guī)定的是登記婚制。
登記與儀式結合制是指既須進行登記,又須舉行儀式,婚姻才能成立,兩個方面的程序缺一不可。
二、法定結婚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有關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