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同居關系的協(xié)議有效嗎
同居,是指兩個人出于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xiàn)一般用于異性之間。
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系,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系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于當時人的意愿而終止關系。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對于同居關系,一方若不愿維持即可解除?,F(xiàn)行法律對同居關系不再干涉但也不加以保護。
同居雙方在解除同居關系時對財產(chǎn)問題和子女問題的處理若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則簽字即生效,無需通過法院予以確認。只有雙方在上述問題上有分歧的情況下,法院才會受理并予以處理。
二、同居關系解除債務如何定性
同居關系解除時,債權債務也是共同的。
法律上已沒有非法同居這個概念。在解除同居關系時,針對同居關系本身,一方提出解除就生效了,不需要對方同意。
但是如果涉及同居期間的財產(chǎn)處理以及子女的撫養(yǎng),則需要雙方好好協(xié)商。
同居期間的雙方共同所得和購置的財產(chǎn)等收入一般是按照共有的原則來處理的。
解除同居關系時,基于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也是共同的。
在子女撫養(yǎng)方面,雖然雙方?jīng)]有締結婚姻關系,但是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是確定的,雙方都有教育、撫養(yǎng)子女的法定義務,這一點與婚生子女沒有任何區(qū)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