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能否起訴
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非法同居的雙方當事人如果想要解除非法同居狀態(tài)是不能單獨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的訴訟的,但如果涉及到非法同居期間的財產(chǎn)分割的則可以向法院起訴,在請求法院判決財產(chǎn)歸屬的同事一并由法院判決雙方解除非法同居關系。
但是此條規(guī)定之時適用于雙方均不是有配偶者的情形,如果一方或雙方有配偶,由于他人同居,一旦同居雙方當事人想要結束這種非法同居的關系,則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單獨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的訴訟。人民法院也將會依法作出解除非法同居的判決。說到這里,對于那些不小心走錯了路的人來說,這可是個解決痛苦的好辦法,如果不想在與糾纏者繼續(xù)這種非法同居關系,如果愿意在回到自己的家庭中來,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事實上,在生活中也的確存在這樣的情況,有些已婚之人因為不能抵制某些異性的誘惑,拋棄了妻子,父母,與人同居生活,然而時間長了以后發(fā)現(xiàn),其實他(她)并不是自己的所愛,甚至還不如自己的妻子,但由于種種原因,卻不能及時地解脫,痛苦不斷。對于這樣的情形,只要依法起訴,事情就能夠得到順利的解決。
二、如何解除非法同居關系
依據(jù)我國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實踐,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有兩種方式:
(一)、以協(xié)議方式解除
同居是雙方自愿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在雙方不愿意繼續(xù)同居時,雙方簽訂解除同居關系協(xié)議,就同居期間的財產(chǎn)、債務,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項做出妥善處理,雖法律未明文規(guī)定可以通過協(xié)議解除同居關系,因此種協(xié)議未違反法律,可以達到解除同居關系的目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同居畢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wěn)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問題,建議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同居關系。
(二)、以訴訟方式解除
第一種情況: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只要男女雙方補辦登記,就按夫妻離婚規(guī)定來處理。
第二種情況:如果未補辦結婚登記,按非法同居關系來處理,大體上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撫養(yǎng):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yǎng),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應根據(jù)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yǎng),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yǎng)。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yǎng),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間財產(chǎn)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chǎn),按一般共有財產(chǎn)處理。
3、同居期間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chǎn)、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chǎn)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jīng)濟幫助。
5、繼承遺產(chǎn):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chǎn),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guī)定的,可以根據(jù)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