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婚需要什么手續(xù)
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又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復婚也是一種結婚,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其產生與消除一樣均須經過法定程序。
婚姻法第2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fā)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這樣,合法的夫妻關系便恢復了,并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經復婚登記,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二、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復婚的
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復婚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fā)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系。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婚姻法》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薄痘橐龇ǖ怯涋k法》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fā)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辦理復婚登記收費標準和辦理結婚登記的收費標準一致,只收9元的工本費。當然因各地規(guī)定的不同,也許收費會略有差別。
辦理復婚手續(xù),男女雙方需持當事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