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麻風病可以結婚嗎
結婚是兩個相愛的人,結合到一起,為了愛,為了更好的生活,彼此相愛,相互理解,永遠走下去,不管生活的煩惱和快樂,廝守到老。結婚的起源始于氏族群居時代。結婚在法律是指婚姻成立。它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依法確立夫妻關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
原婚姻法規(guī)定,患麻風病未經治愈的,禁止結婚。然而,有關醫(yī)學專家認為麻風病是一種普通慢性傳染病,隨著現(xiàn)代醫(yī)學水平的發(fā)展,對麻風病已有較好的治療方案,可以預防也可以把病徹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國近年來已經基本消滅了麻風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風病未經治愈列入禁止結婚之列。但由于其傳染性,實踐中還是要慎重掌握。
二、為什么要禁止近親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于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近親屬結婚,極容易將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后代。據統(tǒng)計,人類隱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為近親,其帶來隱性基因發(fā)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親結婚,對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促進民族的繁榮昌盛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