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登記的條件有哪些
(一)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二)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通則》規(guī)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三)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fā)自內心的自愿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四)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chǎn)、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yǎng)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xié)議,并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五)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fā)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二、如何辦理離婚手續(xù)
(一)起訴離婚手續(xù)
1、男女雙方中的一方到法院起訴。
2、男女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協(xié)議離婚。
這個程序相對簡便,時間相對少,辦理便捷。
(二)協(xié)議離婚手續(xù)
申請: 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每人兩張二寸單人照片, 雙方對財產(chǎn)分割、女子撫養(yǎng)、債權債務處理達成協(xié)議的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受理: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xù)。
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查驗結婚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離婚證,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發(fā)證:辦理登記手續(xù)后,相關登記手續(xù)存檔,發(fā)給雙方離婚證書,正式宣告解除夫妻關系。女子與父或母的關系不會因夫妻關系的解除而改變,仍然是雙方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