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防止離婚財產被轉移
離婚案的當事人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非法隱藏、轉移且拒不交出,或非法變賣、毀損,使配偶他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合法利益受到損害,同時也使人民法院的正常訴訟活動受到影響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對這種不法行為的一方,法院在分割共有財產時可以不分或少分。
在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其已經分得的份額,另一方應得的份額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有非法行為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同時,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一方的這種違法行為,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按妨礙民事訴訟行為予以認定并作出相應的處理。
為防止出現(xiàn)這種情況,離婚的訴訟當事人一方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如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遇購置高檔物品的情況,應在事后對之登記造冊、復制購物票據(jù)等,此外,應設法掌握有關雙方共同財產的證件和憑據(jù),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提起離婚訴訟前或在離婚訴訟進行的過程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二、離婚財產被轉移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7條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p>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對方實施了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為,你可以申請法院責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張不分或少分財產給對方;還可以要求法院對你對方妨礙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為,予以法律制裁。若你在訴訟過程中,無足夠證據(jù)證明對方轉移隱藏了財產,你可以在取得足夠證據(jù)之日起兩年內,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