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很多人面臨夫妻雙方分居這種問題時,便會自然而然的認為分居時間達到一定期限便可以便可以自動離婚。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婚姻是依照嚴格的法定的程序所締結的夫妻關系,并不會因為時間的長短或是個人、雙方的意愿而導致婚姻的結束或是無效。因此,要想結束婚姻,也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來辦理離婚的登記。
夫妻雙方出現(xiàn)感情不和,導致長時間分居時,雙方可以在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進行協(xié)議離婚。如果協(xié)議得不到解決的話,我們就要訴諸于法律,按照訴訟程序來。這時,我們要介紹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32條的規(guī)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jīng)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它只是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來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分居兩年只是判決離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條件。此外,對于分居的事實,最好能夠提供充足、合法的證據(jù)來進行證明,以便法院在審理時采用。
二、離婚雙方如何證明分居
夫妻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必須提出證據(jù)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就不會采納該主張。在分居離婚案件中,怎么證明分居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夫妻只有提出證據(jù)證明確實存在分居,法院才會承認有分居事實。如果夫妻只是聲稱已經(jīng)分居,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jù)來,法院就不會認定分居事實的存在。
實踐中,以下證據(jù)可以用來證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jù)。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協(xié)議離婚是不需要證據(jù)的,只要雙方都同意離婚就可以了。但是訴訟離婚一定要證據(jù)證明你們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事實,法院才會判離。而不管是協(xié)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對分居期間財產(chǎn)進行處理時都需要提起注意,建議您在離婚前先找個專業(yè)的律師進行咨詢,對自己的情況做個比較全面的了解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