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要帶什么證件
根據新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證二、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離婚糾紛主要涉及三個法律問題: 解除婚姻關系、解決子女撫養(yǎng)問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這一點,大多數(shù)當事人或律師都知道,但是,基于這三個大方向產生的應當注意的細節(jié)問題,卻鮮有人知,總結如下:
(一)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判斷。這是一個基點問題,所有離婚訴訟,都必須首先解決這個問題,法官回避不了,當事人雙方也回避不了,法官從法律適用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當事人應當從夫妻情感的真實現(xiàn)狀和婚姻關系的存廢之角度分析這個問題。
(二)離婚后可能面臨的困境。這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不愿離婚的一方尤其糾結于此。確實,現(xiàn)實中存在著大量的“貧民”,家庭本不富裕,離婚會讓一方雪上加霜,但是,這個問題不考慮清楚,后患無窮。
(三)子女跟誰都不會幸福,但是要選擇一個相對適合的環(huán)境。離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孩子跟誰都不會像以前一樣幸福,但是,應當選擇一個適合起成長的環(huán)境。在此,張律師善意勸告離婚官司中的男士們,孩子跟母親比跟父親會更好一點,男士們多一些“紳士”風度。
(四)財產分割的原則是均分,偽造債務未必是高招。一般來說,法院判決均分財產,適當照顧女方和孩子。有些當事人圖謀不軌,希望通過偽造債務等方式多分財產,其實沒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