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問題,什么是涉外婚姻?怎么適用涉外婚姻法規(guī)?
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一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根據我國法律,涉外婚姻是指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國內公民同華僑、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居民之間的婚姻。
怎么適用涉外婚姻法規(guī)?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結婚手續(xù),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或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二、涉外婚姻登記結婚注意問題,那些人不能和外國人結婚?
根據《民法通則》《婚姻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第一類是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其范圍是:
1.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部隊中服役,具有軍籍的干部和戰(zhàn)士。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轉業(yè)軍人,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
2.外交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
3.公安人員。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
4.機要人員和其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 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yè)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
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 , 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
第二類是正在接受勞動教養(yǎng)和服刑的人。這類人由于違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總之,在中國結婚,無論是中國公民與外國人,還是內地公民同華僑、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居民之間結婚,都需要遵循中國的法律,按照婚姻法等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和程序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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