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跨國婚姻越來越多,北京作為首都,涉外結婚登記自然不能少。那么,北京涉外結婚登記處在哪兒,電話是多少,如何辦理?看看本文就知道了。
一、北京涉外結婚登記處在哪兒?什么時間去?怎么去?電話是多少?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單位地址:朝陽區(qū)工人體育場東路20號(東大橋路口東北角市民政局大樓一層)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六9: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乘車路線:乘坐28、350、420、433、440、快速公交2線路,在東大橋下車;乘坐43、110、120、403、673路在東大橋路口北下車;乘坐109、112、750、846、855、858路在東大橋路西下車。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咨詢電話:96156(人工)65862999(語音)65866660(語音)65395015(涉外)65395016(涉外)65395018(涉外)
二、北京涉外結婚登記辦理的條件有哪些?
1. 婚姻當事人一方戶籍所在地為北京市;
2. 男女雙方自愿結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 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 均無配偶;
5. 均未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
6. 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關系。
三、北京涉外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愿結婚、復婚和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xié)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北京居民須持以下證件:
1.本人的戶口簿(戶口卡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并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2.居民身份證。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須持以下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jīng)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yè)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jīng)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三)香港同胞須持以下證件:
1.香港居民身份證、回鄉(xiāng)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托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jīng)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澳門同胞須持以下證件:
1.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xiāng)證或海員證;
2.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結婚資格證明書或無結婚登記證明書;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五)臺灣同胞須持以下證件:
1.臺灣同胞旅行證或我駐外使領館簽發(fā)的加注有“臺灣同胞”字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2.臺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公證的本人戶籍登記簿底冊復印件;
3.離婚或喪偶的臺灣同胞還需提供經(jīng)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可以提供經(jīng)公證的臺灣或港澳報紙刊登的當事人離婚的聲明書或公告,未經(jīng)公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華僑須持以下證件:
1.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fā)的本人護照;
2.經(jīng)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并經(jīng)本國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七)出國人員須持以下證件:
出國人員是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
1.本人護照;
2.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我駐外使領館出具或經(jīng)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過婚姻關系已離婚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死亡證明;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四、北京涉外結婚登記辦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涉外結婚登記的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2.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二)北京涉外結婚登記的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三)北京涉外結婚登記
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五、北京涉外結婚登記注意事項有哪些?
辦理時間要多久? 即時辦理(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收費標準是多少?婚姻登記證工本費9元/對;其他費用另計。
其他注意事項:
1、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出國人員提交無配偶證明,以上證明未載明當事人無配偶的,不能單獨作為無配偶證明予以采用,需同時附有以下材料一并作為無配偶證明使用:
(1)當事人持“婚姻無障礙”、具備“婚姻法律能力”證明的,需一并提交該國有權機關出具的“婚姻無障礙”、具備“婚姻法律能力”即指當事人無配偶的證明材料。
(2)當事人持“婚姻查找無記錄”、“婚姻查找記錄”(當事人又提供離婚判決書等離婚證件)、婚姻狀況欄為空白或無婚姻狀況欄的戶籍證明的,需一并提交經(jīng)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聲明。
(3)已經(jīng)照會我國,明確該國出具的“婚姻無障礙”、具備“婚姻法律能力”、“婚姻查找無記錄”等證明即指當事人無配偶的,該國出具的上述證明可以作為無配偶證明使用,例如法國、愛爾蘭、韓國。
2、有的國家出具無配偶證明時進行翻譯,但是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內(nèi)容在出具證明之后未經(jīng)翻譯,當事人誤以為文書已經(jīng)全文翻譯。在國外出具證明時已經(jīng)翻譯無配偶證明的,請務必將公證機關說明和外交部認證等未翻譯內(nèi)容在北京補充翻譯,以免耽誤您的登記。
3、華僑、出國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居住國使(領)館直接出具本人無配偶證明,該證明為中文格式,無需翻譯。
4、當事人在北京翻譯的,自行聯(lián)系翻譯機構。凡具有國家規(guī)定資質的翻譯機構,依據(jù)翻譯規(guī)范出具的中文翻譯文本,均予以采用。
綜上所述,如果不知道北京涉外結婚登記處在哪里?電話是多少?在北京辦理涉外結婚登記,涉外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條件、證件、材料?涉外結婚登記的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問題?等等問題上還有疑問,不妨咨詢北京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都精通專業(yè)的法律知識,擁有豐富的辦案經(jīng)驗,能為你排憂解難,解決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