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怎么辦?
離婚時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怎么辦?一般就共同居住的公房,與個人能擁有產權的私房不同,公房一般指國家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建成或者購買的所有權屬于國家的房屋,分配給所屬員工承租居住,或者屬于房產管理機關管理的國家所有房屋,分配給城鎮(zhèn)居民承租居住。這種公租房具有福利性質的。所以說離婚時夫妻對共同居住的公房是無權分割的。
二、離婚時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處理?
離婚時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處理?離婚時,對夫妻原先共同居住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后夫妻均可承租。
(一)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滿5年以上的;
(二)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員工的;
(三) 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公租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四) 婚后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
(五)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
(六) 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lián)建或聯(lián)合購置的共同房屋;
(七) 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八) 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調換房屋的;
(九) 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三、公房承租權分割方法:
(一) 隔斷分開;
(二) 調換為二;
(三) 由房地產部門和單位另行解決;
(四) 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