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怎樣離婚?
什么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怎樣離婚?請看以下說明:
(一)事實婚姻就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兩性關系的夫妻結合。
(二)因為沒有結婚登記證書,事實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這種以夫妻關系同聚在一起,被周圍人也認定是兩性關系的夫妻。在感情發(fā)生危機時,將會如何處理。這種事實婚姻怎樣離婚?
二、事實婚姻構成要件
事實婚姻構成要件為以下幾點:(一)男女雙方的同居(男女雙方的同居持續(xù)穩(wěn)定的共同生活)開始于1994年2月1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三)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的已構成結婚實質要件的;實質要件就是雙方已經達到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1、男女雙方年齡達到法定年齡 2、男女雙方是在自愿結婚 3、雙方均無配偶,不屬于直系血親或三代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yī)學上不讓結婚的病。
三、事實婚姻離婚需要返還彩禮嗎?
彩禮在法律上還不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用語。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離婚需要返還彩禮嗎?我國法律是這樣規(guī)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贝藯l件的規(guī)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于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做出明確規(guī)定。
結婚沒有登記,本身這種婚姻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屬于事實婚姻,對于彩禮的問題,法律中也沒有明確的說明。雖然在婚姻法解釋二中提到了法院應給予支持的三點要求。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會出現(xiàn)很多問題,如因家庭暴力等因素給弱勢一方帶來身體上傷害,建議您咨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解決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