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婚婚齡是否能相加
從一般的觀點看是可以相加的,就像工齡的計算一樣,從一個單位調到另一個單位,在前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是應該計算在工齡里的。而婚齡卻不能這樣相加,因為夫妻關系始于婚姻登記終于婚姻解體(離婚或死亡)。當事人離婚后又復婚并不是對雙方原有夫妻關系的確認,而應該是適用普通意義上的結婚。故離婚后復婚,婚齡不能相加。
二.如何辦理復婚登記
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準備好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然后雙方需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后,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yī)學檢查。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辦理復婚登記收費標準和辦理結婚登記的收費標準一致,當然因各地規(guī)定的不同,也許收費會略有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