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可以繼承嗎
1.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可按事實婚姻處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有關規(guī)定享有繼承財產(chǎn)的權利。
2.末按婚姻法第8條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瞥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并補辦了結婚登記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繼承權。
如果尚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對男女雙方間的關系只能按同居關系處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但是,若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guī)定的,可根據(jù)相互扶助的具體搞況處理。
二、未辦理結婚登記能不能繼承
解決同居繼承、無結婚登記繼承問題,最好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相關規(guī)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qū)別對待:
1.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jīng)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5條的原則處理。
婚姻是一種契約關系,締約人通過締結婚約的方式形成雙方相互忠誠、相互尊重、相互扶助的權利義務關系。同居可以繼承嗎,未辦理結婚登記能不能繼承?做到了上文中所說的這些,同居繼承、無結婚登記繼承的難題就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