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轉移有哪些情況?
(一)偽造債務,弄虛作假
這種現(xiàn)象在我院受理離婚案件中較為普遍,比如,補欠條、作假證言等。
(二)隱匿自己控制的財產
1、轉移財產,進行隱匿。比如,從銀行現(xiàn)金支取后,另換戶頭轉存另外銀行;
2、虛開發(fā)票,沖抵開支。比如,購買一件一千元的大衣,發(fā)票開至三千,以解釋財產去向;
3、大肆消費,揮霍財產。進入消費的場所,或購置高檔自用物品,以便謀利;
4、私自賣房,謀求利益。私自將房屋轉賣給他人,掌握錢款的主動;
5、增加經營成本,減少股東分紅或做假帳,證明生意虧損負債。對于夫妻自開公司或夫妻一方做做生意的案例,此種手段較為普遍;
6、單方轉移共有財產,如,私自將共有的紅木家具、電器拉走等。
3、威逼脅迫,暴力要挾
二、該怎么預防夫妻共同財產的轉移?
(一)實踐中的預防
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存折、房產本等重要文件和資料,防止對方利用。
2、對自己和對方的財產狀況有清晰的記錄,且都有可靠的證據(jù)或者收據(jù)資料。例如對方如有股票賬戶,你應該對其賬號和開戶行做到心中有數(shù),這樣的話,即使對方不承認,也可以申請法院去查詢。
3、注意收集購買各種大件家電或者不動產的發(fā)票和收據(jù)等。必要時,對自己的財產進行清理和記錄,并請朋友作證。
4、如發(fā)現(xiàn)家中家電或者其他用品被轉移,可立即報警,這樣在訴訟中可增強法官對該證據(jù)的采信度。
5、對房屋等不動產的產權歸屬如有懷疑,應盡快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查詢相關的信息。
6、如已經發(fā)現(xiàn)對方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應及時制止,或者保留有關的證據(jù),以備訴訟時運用。同時,可以征求律師意見,及時提起離婚訴訟,申請法院調查對方財產狀況。
(二)預止轉移公司股權的查詢
1、在門戶搜索網站,輸人配偶姓名,查詢是否有以其名義為股東的公司宣傳信息,之后根據(jù)該公司的名稱查詢工商登記檔案,以核查配偶的股份情況;
2、對于配偶所處的公司,查詢工商登記檔案,根據(jù)該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否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3、在工商信息查詢平臺上,輸入配偶姓名,查詢是否有以其名義作為法人代表的公司;
4、經查實已經轉移的,查實股份受讓對象及轉讓金額,以明顯低價轉讓公司股份的,可要求賠償。是否低價可參照公司當年及近幾年的公司年度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反映。必要時,申請法院審計;
5、在離婚爭議期間,發(fā)現(xiàn)配偶可能惡意轉移公司股份的,申請法院對公司股份進行保全,不得轉讓;
離婚需要解決的不僅僅是婚姻關系的解除,還有財產和子女問題的糾紛。在財產糾紛中,時常出現(xiàn)一方為了獲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擇手段地大量轉移和隱匿財產的情況。例如弄虛作假偽造債務、強迫威脅轉移財產等。對于這些轉移財產的手段,也許是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fā)生的,這時候就需要您多留點心思,觀察分析離婚財產的具體情況。您不妨去咨詢相關律師,參考他們的意見,有效的去防范這些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