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倆手握18套房 卻逼老母住地下室
這排房子共18間套房,她的大兒子占了12套,小兒子占了6套。讓厲大娘心寒的是,兩個兒子守著這么多套房子,她卻只能住房子的地下室。
厲大娘兩個已出嫁的女兒,見母親得不到應有的贍養(yǎng),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長兄陳某告上了法庭。然而,法庭外的一場糾紛,卻讓這件事的結局,變得愈加撲朔迷離。
72歲老母親張貼公告聲討兒子,女婿為岳母出氣法庭外追打大舅子
兩個已出嫁的女兒,多次找長兄商議,給母親一個住的地方,都被拒絕。
厲大娘知道,兒子是想賣房子換錢,多一套是一套。去年4月,厲大娘在李浦村張貼了“公告”,稱自家還沒分家,兩個女兒也有產權份額,兒子侵占了父母的財產。
這件事在李浦村傳得沸沸揚揚,陳某夫婦更對厲大娘不滿了。
在多次托親友協(xié)調未果后,兩個女兒把長兄告上法庭,要求他盡贍養(yǎng)義務,并對父親去世后遺留的房產進行分割
去年10月9日,永嘉縣城郊法庭對這起房產糾紛案,開始進行調解。
厲大娘的二女婿汪某,擔心吃虧,就打電話給外甥朱某,讓他找人“撐腰”助陣。朱某委托朋友劉某,找了4個人,守候在法庭周圍。當天,沒出什么事。
10月13日,法庭再次召集雙方調解,最終不歡而散。法庭外,陳某的妻子和妻弟,開始大聲辱罵厲大娘和她的女兒。這時,守候一旁的朱某等人,拿著鐵管沖了過來,追打陳某等人,一直打到法庭內。
陳某等4人受了輕微傷。法庭調解因此擱淺,民事糾紛變成刑事糾紛。
陳某隨后多次要求,一定要從嚴處罰汪某等人。汪某等人主動投案,希望化解矛盾。
厲大娘看到女婿等人,因為自己的住房和贍養(yǎng)費問題,鬧到面臨刑事處罰,于心不忍,多次幫女婿求情,希望能撤銷指控。
最后老人被迫寫下《悔過書》,才爭得了應有的贍養(yǎng)
檢察機關了解情況后,覺得這場“家事”,可以召集雙方坐下來和談。然而,一度遭到陳某的拒絕。
這期間,李浦村的村干部,陳某的朋友、同學和單位領導,都出面相勸。為了讓女婿等人早日免除刑事處罰,厲大娘甚至寫下《悔過書》,聲明之前張貼“公告”是錯誤的,特向陳某夫婦賠禮道歉。
汪某支付陳某一方3.8萬元經濟損失(包括醫(yī)療費和誤工費),陳某同意刑事和解,請求司法機關對汪某等人,免于刑事處罰;
厲大娘的兩個女兒,答應放棄父親死后所留遺產繼承份額,放棄母親現有財產潛在繼承權利;陳某讓出一間40平米的地下室給母親使用,小兒子讓出一個套間給母親居??;另外,兄弟二人每年支付厲大娘6000元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