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彩禮可以返還嗎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最受群眾關注的,是關于彩禮應否返還的問題。
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結婚給付彩禮現(xiàn)象仍然比較普遍。在不少地方,許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為了給付彩禮而舉家債臺高筑,造成了極其沉重的經濟負擔。正因為如此,不少農村家庭夫妻離婚時,對彩禮是否返還存在很大爭議。
經過反復研究,我們在《解釋(二)》第十條中采納了多數(shù)人的觀點,根據(jù)目前中國的國情,規(guī)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解釋中規(guī)定的第二和第三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我們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規(guī)定,是因為目前我國許多農村地區(qū)給付彩禮的情況較為普遍,如果對彩禮問題完全不管,可能會使一些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受到嚴重損害。但是,我們始終認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男女雙方結婚應當以愛情為基礎,不主張也不支持結婚以給付彩禮為條件。
二、彩禮返還限制的基本原則
對彩禮返還作出限制性規(guī)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外,同時還遵循了以下原則:
1、遵循當?shù)仫L俗習慣原則。在法律的適用上,有這樣一條規(guī)則,即“有法依法、沒法依政策、沒政策依習慣”。所以,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范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shù)氐娘L俗習慣。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公平原則。在解決此類糾紛的過程中,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