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撤銷婚姻的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jié)婚證;
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jié)婚的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經(jīng)審查認為受脅迫結(jié)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jié)婚證作廢。
申請撤銷婚姻的程序
1、受理機構(gòu)查驗上述規(guī)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當事人不會寫字的,可由當事人口述,第三人代為填寫,當事人在“申請人”一欄按指紋。第三人應當在申請書上注明代寫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與申請人的關系?;橐龅怯洐C關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第三人代申請人填寫。
3、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jiān)誓人并在“監(jiān)誓人”一欄簽名?;橐龅怯浱帞M寫《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批準,并印發(fā)撤銷決定。婚姻登記處應當將《關于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并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婚姻登記處對不符合撤銷婚姻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撤銷原因,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除受脅迫結(jié)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請求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