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在當今社會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現(xiàn)象,也引起了越來越人的關注。2021年新頒布的《民法典—婚姻法》中新增離婚法律規(guī)定:30天離婚冷靜期。該條款要求當事人雙方在向當地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后,雙方需各自再冷靜30天,在這30天冷靜期內只要一方覺得自己的離婚決定太沖動、太草率、需要改變自己意愿時都可隨時向婚姻登記處提出撤銷離婚登記申請的請求,立馬停止離婚手續(xù)。

如果30天后雙方依舊保持原有離婚意向不變,則雙方另需在30天內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證,若逾期或未做出決定的則視為放棄離婚,離婚申請失效。這條規(guī)定從長遠來看對于降低離婚率有一定的效用,但真正想離婚的人就算有再多的條款來約束他也是沒有用的。也有不少人在困惑只要通過了訴訟離婚的申請就能離了嗎?下面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離婚的相關知識并幫助大家解決問題。
首先我們要明確任何一起離婚訴訟案件的判離結果均取決于雙方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只要雙方能夠證明彼此感情破裂便可依法解除婚姻。所以我們在訴訟時要提供有力證據,能夠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有如下:
①雙方已分居滿2年且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可以提供房東證明、小區(qū)物業(yè)證明或小區(qū)保安證明;
②一方有黃賭毒等不良習慣的,則另一方可以提供其參與該事項的現(xiàn)場照片,或者有警方涉入調查的,也可通過警方記錄作為證據;
③一方有家暴行為的,另一方可開具醫(yī)院傷勢證明或有警方涉入解決問題的,也可提供警方記錄作為證據。

我們在收集以上證據時要保證信息的真實可靠,還要注意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為更好的更高效率的收集到充分證據,我們可以考慮聘請一位專業(yè)的離婚訴訟律師幫助我們一起打贏該訴訟。律師不僅在收集證據方面可以很準確的知道哪些信息是正確的、是有力的,還可以在法庭開庭階段幫助我們進行專業(yè)的陳述,讓我們更勝一籌。而具體的律師費也根據律師的專業(yè)性、地方的不同、訴訟所涉及的財產糾紛數額而不同,一般在500~100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