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
?。ㄒ唬痘橐龇ā返谑邨l第一款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語焉不詳,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此給予解釋:第11條規(guī)定,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以下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獲得的收益;
?。?、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房補、公積金;
?。场㈦p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按置賠償費。
?。ǘ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訴訟,涉及到分割發(fā)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續(xù)存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金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指年平均值,就是指將發(fā)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金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金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參軍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三)要分清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還需要認識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才能更好地區(qū)分這兩者。根據《婚姻法》第十八規(guī)定,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病⒁环揭蛏眢w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用、殘疾人生活補助金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協議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础⒁环綄S玫纳钣闷?;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如何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ㄒ唬┯屑s從約。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
所以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這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ǘ]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以下標準確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所得的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薪水、獎勵金;
?。病⑸a、經營的收益;
?。场@麢嗟氖找?;
4、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怠⑵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協議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本文標簽: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如何認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律師-法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