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大學生賣身救弟
時訊網:“我要賣掉自己,換錢給身患白血病的弟弟治病?!?月23日早上,在濟南山東省兒童醫(yī)院附近的經五緯六路路口,一名舉著牌子的瘦弱女孩吸引了不少過路市民的注意。女孩名叫李曉曉,今年只有19歲,聊城冠縣人,是齊魯師范學院的一名準大學生,為了救得了白血病的年幼弟弟,年輕的她不得已在街頭舉牌“賣身”籌錢。
李曉曉的父母都是農民,除了種四畝薄田,平時還在村里賣饅頭,并沒有多少積蓄。之前給弟弟治療大半年已花費近50萬,李曉曉的父母把親戚朋友能借的錢都借了,還欠著20多萬外債,現在又面臨著幾個療程的治療和骨髓移植,幾十萬元的手術費和治療費徹底讓這個家庭無力承擔。無奈之下,李曉曉想出了賣身救弟弟的辦法。
“我是李曉曉,19歲,我的家是聊城冠縣梁堂鄉(xiāng)南邵莊,今年考上了齊魯師范學院的本科專業(yè)。但是現在我不想上了,我要賣掉自己,換錢給身患白血病的弟弟治病。有誰可以出資三十萬元,讓我弟弟能夠進倉做手術,我就無償為其打工一輩子。決不食言?!痹谧灾频呐谱由希顣詴詫懴逻@樣稚嫩而堅決的話。
李曉曉告訴記者,她這樣做也糾結了好幾天,但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弟弟和為手術費愁白了頭的父母時,她最終作出了“賣身”的決定,只要有人出錢救她弟弟,她愿意給對方打工一輩子。在大街上舉牌賣自己難道不怕被人說嗎?面對記者的提問,李曉曉說,她沒有考慮太多,只是想救弟弟而已。
兄姐對弟妹也有扶養(yǎng)義務
普通的家庭總是很容易被疾病壓垮,李曉曉真是一位善良的姐姐,希望他們能早日得到幫助,希望她的弟弟早日康復,也希望弟弟康復后不要忘記姐姐的付出,回報姐姐。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yǎng)的義務。由兄、姐扶養(yǎng)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yǎng)的義務。
其實,生活中,這樣的實例有很多。兄弟姐妹們血濃于水的親情,并不是簡單的法條就能規(guī)定的了的,只愿善良的人都能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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