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損害賠償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具體定義如下:
離婚賠償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行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并且其過錯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離婚時無過錯方由此所受的傷害,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民事法律制度。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中,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過錯,造成無過錯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內(nèi)心的創(chuàng)傷,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錯,造成無過錯方財產(chǎn)上的損害,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所受的損害要求過錯方賠償。
二、哪些情形下可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依據(jù)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guī)定,哪些情形下可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無過錯方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 配偶一方的行為有重大過錯;
(二) 夫妻離婚是由過錯方的重大過錯所導致的;
(三) 無過錯方因對方的過錯行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質的損害,行為與損害具有因果關系;
(四) 請求方本身沒有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