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關系可以解除嗎
同居關系能不能解除,什么樣的同居關系可以要求解除?人民法院并不是對所有解除同居關系的請求都不予受理,有些情況下,如果雙方中一方或者雙方都有配偶,而又和另一方在外面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那么法律就不會再不干預了,因為這種行為已經對合法的婚姻關系造成了威脅。比如同居雙方中如果一方或雙方有配偶者而與他人同居,再比如我們通常所說的“包二奶”的情況。為了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對于這種同居關系的解除請求,法院是應當受理的。
二、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的標準
對于同居關系期間,雙方當事人所得或所投人的財產不可能要求法律以合法婚姻的方式進行分割,也不是我們合法的夫妻關系中共同財產的共同共有。一般來說,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guī)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