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丈夫同時與兩女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
原、被告于2010年9月29日登記結婚,2013年11月14日生育婚生子魏某某。被告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曾與黃某、江某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坐落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的房屋于2009年8月25日辦理產權登記,權利人系被告魏某。2013年1月23日,原、被告買受坐落于福建省閩侯縣某房屋,該房屋尚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2014年2月21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保證書,約定若再次因男女關系造成家庭問題,最終導致離婚,被告愿意將上海房產留給原告和婚生子魏某某,并獨自承擔上海房產的貸款,同時,原告不主張閩侯縣的房產,并約定該保證書可作為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另查,原告每月收入6000元,被告每月收入5000多元。因被告同時與兩女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訴請離婚。
法院判決:準予原告車某某與被告魏某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經登記結婚,婚姻關系受法律保護,現(xiàn)原告請求離婚,被告表示同意,本院依法予以準許?;樯游耗衬澄礉M兩周歲,原告作為母親能夠更好地撫養(yǎng)照顧婚生子,對婚生子的身心健康成長更為有利,且被告亦同意婚生子由原告撫養(yǎng)。
律師說法:女性哺乳期內可以離婚嗎
哺乳期是指產后產婦用自己的乳汁喂養(yǎng)嬰兒的時期,就是開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這段時間,一般長約10個月至1年左右。
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女性哺乳期內可以提離婚,但是如果男性想在女性哺乳期內訴訟離婚的話,必須在女性生產六個月以后才可以。雖然依然在哺乳期內,但已過六個月,男性可以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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