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隱瞞病史,妻子起訴要求婚姻無效
據林某回憶,她與張某經長輩介紹相識,相處幾個月后雙方于去年5月初登記結婚。2016年7月期間,林某因宮外孕腹痛正想前往醫(yī)院診治時,張某卻突然躺倒,抽搐不止、口吐白沫、神志不清,隨后陷入昏迷,本來需要急救的林某強忍疼痛撥打120救張某。令林某詫異的是,張某被送到醫(yī)院后卻拒絕就診,并搶走了病歷。
事發(fā)后,林某多次詢問張某究竟身患何病,張某卻一直躲閃支吾,拒不承認存在患病事實。林某稱,平日里,張某每天會定時吃兩種不同顏色的藥物,以前她曾經詢問過張某吃的是什么藥,但張某謊稱是維生素。然而,自從看到張某發(fā)病后,林某心里一直存疑,面對張某的繼續(xù)欺瞞,林某只好上網搜索張某服用的藥物,此時竟然發(fā)現該藥物為控制癲癇發(fā)作的藥物。林某起訴要求判婚姻無效
林某稱,在她得知真相后,張某承認了自己患有癲癇。據林某了解,張某家族中還有多人患有癲癇,至今還沒有治愈,只能靠藥物控制,張某之所以一直隱瞞林某,是他與父母商量一致后的決定。林某認為,這種聯合欺騙的手段,深深傷害了她及家人,林某為此日夜不眠,精神緊張,導致身患腫塊,目前仍在治療中。林某表示,去年9月張某進行過基因檢測,結果確認:存在TSC2和PRICKLE1基因變異。林某認為,由此可以確定,張某患有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后代再現風險非常高,根本不適宜結婚及生育。為此,林某將張某告上法院,認為張某婚前已患有嚴重的遺傳性疾病,且婚后無法治愈,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guī)定,應屬無效婚姻。
面對控訴,張某不同意婚姻無效。張某向法院提交一份證據材料指出,基因檢測報告結果為未檢測到符合臨床提示的致病性基因突變,此結論明確,在已檢測范圍內不支持遺傳性癲癇的診斷,雖然有檢測出兩個基因變異,但檢測報告明確指出這兩個變異均不影響氨基酸變化,也無蛋白質功能變化,經文獻檢索未見致病性報道,不能作為診斷依據。其認為,癲癇是可治愈性疾病,絕大多數患者和普通人一樣,可以戀愛結婚,且其智力正常,也以優(yōu)異成績完成了大學學業(yè),畢業(yè)后又有一份穩(wěn)定工作,完全自理自立,不屬于婚姻法規(guī)定的醫(yī)學上禁止結婚的人員。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將擇日宣判。
遇到向自己隱瞞病情的丈夫,林某該如何維權?
婚姻無效和離婚是有本質的區(qū)別的?;橐鰺o效的法律后果,如果婚姻被法院認定為無效,他們的婚姻是從一開始就無效,從一開始他們就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他們這種夫妻關系就沒有產生過。而離婚是當事人雙方已經具有了夫妻關系,只是因為感情破裂,雙方解除婚姻關系。我們國家《婚姻法》第十條就明確規(guī)定只有下列幾種情形才能認定為婚姻無效。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第一,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第四,沒有達到法定婚齡。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對于婚姻無效是有著非常嚴格要求的,只有符合剛才講的這四種情形,才可能被認定無效。
本案應該和第三種情況相似,那么林某張某的婚姻是否無效呢?
對于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這些疾病包括哪些,我們國家的《婚姻法》沒有做羅列式的規(guī)定。根據我們國家的《母嬰保健法》以及《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這里的疾病主要是包括三種疾病。
第一種,嚴重遺傳性疾病,指由于遺傳因素先天形成,后代再現風險高,醫(y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
第二種,指定的傳染病在傳染期內的。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這一類的傳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或者其他的一些傳染病,但是這還要求是在傳染期內,如果是不在傳染期內也是可以結婚的。
第三種,有關的精神病在發(fā)病期內的。這一類的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或者其他的重型精神病。但是,這也必須是在發(fā)病期內,如果是在沒有發(fā)病期間,也是可以結婚的。
所以,只有符合以上幾方面的疾病條件,才不符合結婚的條件。但是,癲癇病不是典型的家族遺傳,所以說癲癇病人是可以結婚,也是可以生兒育女的。如果林某以張某患有癲癇病主張婚姻無效,還是難以獲得法院支持的。林某查實張某的家族確實有這樣的一個癲癇病史,所以她認為自己的后代可能有這樣的癲癇病也是有依據的。作為一個普通的女人,不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夠遺傳這種疾病,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林某張某的情況又不屬于婚姻無效的情況,林某該怎么維權?在感情上我們是非常同情林某的。關鍵最可氣的是張某之前就患有這種疾病,而不是婚后才有的,但是他采取了向林某故意隱瞞。這實際上是有一定的欺騙成分在里面,所以,感情上我們非常同情林某。
但是,嚴格按照醫(yī)學和法律的規(guī)定來看,癲癇病不是必須遺傳的、嚴重影響性疾病,不屬于這個范疇。所以,癲癇病人也是可以結婚、生育的。在這種情況下,林某要維權的話,我認為,她可能就只能走離婚訴訟的途徑,以張某欺騙,隱瞞自己患有癲癇病,欺騙、傷害了她的感情為由,導致感情破裂,要求離婚。同時她還可以提出適當精神損害賠償。因為張某的欺騙行為給她造成了傷害,比如日夜不眠,精神緊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