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找"私家偵探"調查老公
今年4月底,阿花通過互聯(lián)網搜索服務,找到廣州一家調查服務有限公司的聯(lián)系方式,阿花向該公司聯(lián)系人提出自己的需求,對方稱可以為阿花提供服務。4月19日,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后,阿花向對方轉賬1000元服務定金。隨后阿花又繼續(xù)轉賬6000元給對方。冷靜下來后,阿花開始懷疑對方,于是報警求助。
荔灣警方接到事主報警后,及時凍結資金賬號,為事主挽回了7000元損失。荔灣警方從大量的信息中,最終掌握到嫌疑人在湖南省長沙市活動,目標鎖定在某出租屋內。
5月4日,荔灣警方在當地有關部門的協(xié)助下,抓獲鐘某芳、鐘某交2名嫌疑人,搗毀一打著“私家偵探”幌子、為網民提供非法服務詐騙錢財的窩點。據嫌疑人供述,其不定期更換“辦公”地點,并針對不同的服務區(qū)域,配套使用該地區(qū)的網頁、辦公地址、手機卡等,以取得不同區(qū)域網友的信任。嫌疑人還有專門的“發(fā)財日記”、“劇本”等詐騙教材,利用教材內容,輕易回答和應對網友提出的各種需求和質疑。今年以來,該窩點共詐騙事主100多人,金額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隨后公安機關將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的鐘某和芳某依法刑事拘。

妻子跟偵探是共犯嗎
那么,鐘某和方某涉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那么妻子有可能成立共犯嗎?法邦網就為您帶來全面解答。
一般來說:雇用“私家偵探”是老百姓自我救濟的一種渠道。一般來說,雙方都會先簽訂合同,達成協(xié)議。雇主有沒有法律風險,要看協(xié)議的內容是否合法有效。比如我委托你依法調查我老公有沒有外遇,并沒有要求你具體采用哪種調查手段,就應當視為普通的民事代理行為。即便“偵探”用了違法手段獲得了信息,雇主一般也不應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是“偵探”自己要用違法方式獲取信息,雇主沒有作出任何指示,我不求過程,只要個結果。除非我在協(xié)議里明確規(guī)定,你要用針孔攝像頭,要跟蹤,必須拍到我老公跟別人的床照……這就有教唆行為,是共同犯罪。
最后法邦網也想提示大家:在我們國家,“私家偵探”是不被承認的,所謂的“私家偵探”大多從事著違法活動。從現行法律法規(guī)來看,具有調查權的是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國家司法機關,律師在辦理案件中也享有依法取證、調查權利?!八郊覀商健睕]有調查權?!八郊覀商健币垣@利為目的,所采取的調查方式,基本上都是跟蹤、偷拍、手機定位、通過非法途徑購買公民個人信息資料等等,這些方式都是違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