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結婚被民政局拒
網(wǎng)易新聞訊: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看對眼的女人,準備結婚時,民政局竟然拒絕了,家住福建泉州洛江河市的劉應得,簡直快崩潰了。民政局拒絕的原因是,在劉應得的戶口簿里,他的婚姻狀況一欄寫的是“已婚”。
原來,24年前,父母怕家窮兒子娶不到老婆,1989年,父母花了2000元,給他介紹了一個女的,據(jù)說是貴州的。當時,兩人并沒有到民政部門登記,而是直接生活在了一起,第二年生了一個女兒,之后劉應得又回深圳打工了。后來,父親寫信給劉應得,說兒媳好幾天沒回家了。劉應得從深圳趕回家,發(fā)現(xiàn)妻子不辭而別了,這一年,女兒才3歲。
后來,由于家里窮,劉應得一直未能結婚。直到2年前,他認識了一名女子,雖然離過婚,但是他很想跟她再組家庭,給她一個依靠。
于是,從去年年底開始,劉應得就想去登記結婚,結果去民政局,對方一看戶口簿上寫著“已婚”,就讓他先去把離婚給辦了??汕捌拚也恢膊恢浪纳矸葑C信息,去法院也沒辦法起訴離婚。劉應得想起來,當年戶口錄入時,因為二人已經(jīng)生了孩子,民政部門就認定他們有事實婚姻,所以,他的婚姻狀況被改成了“已婚”,當時也要錄前妻的信息,可她稱沒有辦身份證,要回貴州老家辦,就一直拖著沒有登記,后來人就跑了,更無從查起了?!拔覀兪鞘聦嵒橐鰶]錯,不過她的離開也是事實,村里也開了證明?!比缃?,劉應得實在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如果一輩子不能登記,我就這樣孤苦伶仃了。
一方下落不明可起訴離婚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百一十七條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jīng)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guī)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因此法院會準予離婚。
以上就是“想結婚被民政局拒 律師教你怎么辦”的內容。一方下落不明的離婚案件確實很難辦理,建議當事人可先聘請律師到相關部門查取相關信息,再起訴離婚,這樣能夠提高離婚案件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