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逼姐姐掏10萬給弟弟買婚房

唐露是湖北荊門人,今年32歲。出生4個月后母親負氣離家,爸爸把她丟給外婆,當小她6歲的弟弟出生后,她便一直跟外婆一起生活。印象中,唐露的童年并沒有父母,只有外婆、外公、舅媽以及大她10歲的表哥。唐露稱“自打童年記事起,爸媽的印象就很模糊,那時他們每隔兩三年才回家,好像只來看過我兩三次吧。”轉眼,唐露上初中了,爸媽照顧不了她,只是每個月寄300塊錢生活費到她卡上,除去250塊飯錢,剩下的50元就是唐露一個月的零用錢。除了少得可憐的生活費,更讓唐露心寒的是,爸媽對她的漠不關心。有一次,爸媽遲遲不打生活費,眼見吃飯都成問題,唐露咬著牙打給媽媽,電話剛一打通,那頭就不耐煩。唐露一提生活費的事,媽媽就急,“慌什么慌,明天就寄給你,耽擱一兩天又餓不死?!睆拇嗽谔坡缎闹?,爸媽的形象降至冰點。她暗暗發(fā)誓,今后不想和他們有任何瓜葛。來重慶上大學后,唐露每天在外兼職掙錢,同學們稱她是“拼命女金剛”,大學四年,唐露靠著兼職和助學貸款完成學業(yè)。畢業(yè)后,唐露留在重慶,兩年前,唐露找了一個對她很好的男朋友,兩人計劃著結婚,“父母聽說我要結婚就急了,說我先不著急結婚,先想著弟弟點,讓弟弟娶了媳婦再說?!敝钡浆F在,唐露的婚事也沒張羅到位。上周六,唐璐爸爸給她打來電話,“你那兒有沒得錢,弟弟房子要給首付,還差10萬,下半年裝修好了他要當婚房。”唐露有些愕然,爸爸許久不打電話,一打就是開口要錢,并且是10萬,“從小對我不聞不問,現在有什么資格向我要錢。”
唐露以為拒絕就沒事,誰想到爸媽每天打電話催,還罵她不是人,如果不出錢就找她要贍養(yǎng)費,“為了要錢也是費盡心思,反正我無所謂,錢是不得出的?!?/p>
兄弟姐妹之間有無贍養(yǎng)扶助義務
記者以唐露朋友名義撥通唐爸爸電話,對方稱“我不是不關心她呀,我也有打電話啊,生活費學費也在照常寄啊?!碧瓢职终f,唐露剛出生那會家里窮,連買雞蛋的錢都沒有,吃飯都成問題,只有把她放到外婆家,好出去打工掙錢。開口就是10萬,有想過唐露的生活,她也要結婚???記者問。“不管怎樣,先著急幫弟弟買婚房,畢竟是親弟弟不能不管,這錢出也得出,不出也得出,一分不能少,這是做姐姐的責任?!睂Ψ椒Q。
那么,姐姐到底有沒有義務掏10萬塊錢給弟弟買婚房呢?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是沒有撫養(yǎng)義務,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才有受法律約束的撫養(yǎng)義務。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yǎng)的義務。由兄、姐撫養(yǎng)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yǎng)的義務。”同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由兄、姐撫養(yǎng)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yǎng)人的兄、姐有撫養(yǎng)的義務。
唐露父母健在,對兒子也有撫養(yǎng)能力,且弟弟已經成年,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并非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唐露對弟弟并無撫養(yǎng)的強制義務,且唐露自小跟隨外婆長大,并未得到過應有的父母關愛及照顧,如此貿然生硬的索要10萬給弟弟買婚房,對于唐露來說確實是一件難以接受的事情,父母關愛心疼兒子沒有錯,但女兒同樣也是自己的孩子,因為家庭原因從小就缺乏對女兒的陪伴關心和照顧,現在又要壓榨女兒來成全兒子的婚事,卻忘了女兒的婚事已經因為兒子一拖再拖,難免會受人詬病和譴責,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接濟照顧本是親情作用的結果,莫讓命令強求傷了家人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