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一:夫或妻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二: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能協(xié)商處理的,按協(xié)議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三:協(xié)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由上財產分割的三步思路可知,分割離婚財產之前,先理清離婚時要處理的那些財產在婚姻關系中是歸誰所有。
二、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
確定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是有依據的,這個依據或者是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是夫妻雙方的約定。前者指法律對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應歸誰所有做出了規(guī)定,規(guī)定為歸夫妻共同所有;后者指夫妻通過書面協(xié)議的方式對婚前、婚后的財產所有權進行約定,約定為歸夫妻共同所有或者歸夫妻一方所有。
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guī)定,以下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得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guī)定,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資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三、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之例外情況——夫妻財產協(xié)議
夫妻可以通過書面協(xié)議的方式對婚前、婚后的財產所有權進行約定,達成《夫妻財產協(xié)議》,約定財產為歸夫妻共同所有或者歸夫妻一方所有。只要夫妻對財產歸屬所作的約定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那么這一約定就有效,而且其效力高于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通常明晰、便利,絕不僅僅是離婚時才有用武之地,掌握了約定財產制的相關要點,有利于夫妻妥善、靈活地處理婚姻關系中的財產問題。聰明的您不妨善用“夫妻約定”。
以上就是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的相關解讀,希望對打大家有幫助。再次提醒一點,離婚案件中涉及到財產分割的情況,不妨請個律師幫忙。不求分到多少財產,至少把本屬于自己的財產拿回來才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