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拐3年8歲女孩憑記憶逃回家
大洋網(wǎng)訊:2月17日,走失了三年的小娟突然回到了位于貴陽實驗三中附近的家中,這讓小娟的父母悲喜交加。小娟是2014年和哥哥出去玩時,被陌生人拐騙走的,當時只有五歲。
當年,小娟被一對夫妻拐騙到離自己家不遠的地方。這對夫妻對小娟進行了虐待,用開水燙、用剪刀剪甚至還拿火鉗燙,造成小娟全身是傷。小娟憑著以前的記憶,走了好幾個小時才跑回家。目前,警方已將這對夫妻抓獲。
被拐三年后自己走回家,大家紛紛為這個小女孩點贊,可是,一想到拐走他的那對夫妻,以及他們的種種暴行,人們又開始痛恨人販子。人販子拐賣兒童,在我國是被嚴厲打擊的,情節(jié)嚴重的甚至會被判死刑。
拐賣兒童什么情況下被判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值得注意的是,拐賣婦女、兒童只要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即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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