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夫妻轉移財產的處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7條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
二、如何防范財產轉移
當夫妻之間的關系已經瀕臨崩潰,不得不面臨離婚的痛苦選擇時,一些當事人為了能夠得到更多的家庭財產,開始在對方不知情時,大量轉移和隱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出現(xiàn),這里為善良的當事人提供一些方法防范這些風險。
律師提示:
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存折、房產本等重要文件和資料,防止對方利用。
2、對自己和對方的財產狀況有清晰的記錄,且都有可靠的證據(jù)或者收據(jù)資料。例如對方如有股票賬戶,你應該對其賬號和開戶行做到心中有數(shù),這樣的話,即使對方不承認,也可以申請法院去查詢。
3、注意收集購買各種大件家電或者不動產的發(fā)票和收據(jù)等。必要時,對自己的財產進行清理和記錄,并請朋友作證。
4、如發(fā)現(xiàn)家中家電或者其他用品被轉移,可立即報警,這樣在訴訟中可增強法官對該證據(jù)的采信度。
5、對房屋等不動產的產權歸屬如有懷疑,應盡快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查詢相關的信息。
6、如已經發(fā)現(xiàn)對方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應及時制止,或者保留有關的證據(jù),以備訴訟時運用。同時,可以征求律師意見,及時提起離婚訴訟,申請法院調查對方財產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