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海泉回應出軌
新浪娛樂訊:2月13日,曾有媒體爆料稱胡海泉酒吧嗨玩,街頭壁咚神秘女。今天(2月15日),胡海泉發(fā)微博回應此事,表明自己處于婚姻狀態(tài):“我對于公眾的注意或許可以逃避,但是卻需要給自己和家人一個交代。由于我個人行為的不嚴謹,給自己真正愛的人,我的孩子和家人帶來了本不該有的困擾和傷害。我并沒有什么所謂的新‘戀情’?!?/p>
胡海泉在回應中提及“我的孩子和家人”,可見海泉應還在婚姻狀態(tài)中,并非此前網(wǎng)傳的“胡海泉疑似凈身出戶”。然而,一波未平一潑又起,今天下午,全明星探在微博曬出胡海泉朋友圈的大量截圖,繼續(xù)加碼爆料。據(jù)胡海泉朋友圈截圖顯示,胡海泉與隱婚妻子育有兩個孩子,兒子名叫Vincent,女兒名叫Jojo,胡海泉與一雙兒女相處融洽,朋友圈狀態(tài)中也經(jīng)常提及,字里行間充滿愛意。另外,據(jù)知情人士爆料,胡海泉確實未曾離婚,其隱婚妻子是重慶人,在讀商學院時便已打入新加坡上流華人圈子,還積極給海泉基金拉投資。
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胡海泉之前連結(jié)婚的新聞都沒出,這次直接被曝出軌,娛樂圈的狗仔們還真是強大。不過,類似每個明星被曝出軌后,大家都是抱著一種看熱鬧的心態(tài)來對待,如果出軌男明星的配偶也是圈內(nèi)人,觀眾就會眼巴巴的盼著人家出面回應,一副巴不得他們離婚的樣子。不過,從之前被曝的文章,到最近的林丹、陳思誠,雖然出軌新聞鬧得沸沸揚揚,他們的妻子卻一致選擇了原諒,并沒有像某些人期待的那樣上演妻離子散、人財兩空的畫面。
須知,出軌并不一定引起離婚的結(jié)果,只有滿足下列條件時,法院才有可能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diào)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以上就是“胡海泉回應出軌 并未離婚兒女雙全”的介紹。出軌只是一兩次的婚外性行為,并不屬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并不是法定的離婚理由。您明白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