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繳壓歲錢離家出走
今年春節(jié)假期,劉芳跟著父母回老家,走親戚,收到了2000多元壓歲錢。初五這天,母親黃女士擔心女兒拿這么多錢會學壞,提出幫她先存下這2000元錢。劉芳不同意,當晚跟母親發(fā)生爭吵,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當天晚上,劉芳父母報警。年初六傍晚,警方得知劉芳和一名男同學在大通路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民警和劉芳家人迅速趕到該網(wǎng)吧,黃女士順利接走了女兒。

民警告訴黃女士,“家長不妨做一個新年壓歲錢規(guī)劃,耐心跟孩子講清楚。讓女兒知道壓歲錢都用在了最適當?shù)牡胤?,這樣孩子是樂意看到父母幫她理財?shù)??!保ㄐ侣剚碓矗簴|方頭條)
壓歲錢到底該歸誰?
第一是壓歲錢的歸屬,壓歲錢毫無疑問求助孩子所有,主要是一般家長在給孩子壓歲錢時都明確表示是給孩子的,一般都是直接給到孩子手里或者塞到孩子身上,而且根據(jù)風俗習慣,也是只有孩子才有掙壓歲錢一說。所以說壓歲錢的所有權完全徹底的屬于孩子,不因男孩女孩,年齡變化等有所變化。
第二是壓歲錢的支配權,一般享有壓歲錢的都是孩子,未超過18歲,法律上的未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正因為此,家長們都毫無爭議的代保管孩子們的壓歲錢,因為孩子此時的消費意識,消費能力都不健全,自己甚至無法判斷預見自己的行為后果,如果是投資,風險更大,孩子更是無法獨立承擔責任,所以投資因為孩子是絕對不能獨自進行的。雖然孩子有獨立的財產(chǎn),但是他的人格,行為能力尚未獨立,所以應當由監(jiān)護人,也就是家長來代理保管孩子的壓歲錢,那么,孩子有權自己使用壓歲錢買一些自己的學習或生活用品嗎?這要根據(jù)孩子的年齡,所購買商品的價格,和孩子學習生活相關程度綜合判斷,比如說買個書本字典,學習用具之類的孩子當然有權獨立購買,但是需要購買手機,筆記本之類的就要結(jié)合孩子的年齡,價格,社會環(huán)境等綜合考慮,這類民事行為并不當然無效,有些事有效的,有些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家長確認才確定有效。
在這方面普遍存在家長不經(jīng)意間混淆了孩子財產(chǎn)和家庭財產(chǎn)的界限,常見的是把孩子的壓歲錢管到自己的口袋里去了,孩子的壓歲錢總額沒有確定的數(shù)目,孩子自己也不關心自己的壓歲錢,這和我們的傳統(tǒng)教育有關,一般家庭很少把孩子當作獨立個體存在,也很少考慮尊重孩子的權利,比如會用打罵孩子的方式教育孩子,這就是典型的假以教育之名侵害孩子人身權利的行為。還有一點,家長在使用支配孩子壓歲錢只能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如不得用孩子的壓歲錢給自己買衣服,用孩子的錢看望親朋好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