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玫瑰被炒成醬,吃貨美女把老公的求婚玫瑰花作成了美食
據(jù)新華網(wǎng)報道,12月9日那天,悠悠和男朋友結束了將近一年的戀愛,訂婚了。那天,準老公準備了99朵玫瑰花,想給悠悠一個驚喜。
興奮的她把花捧回家插進了花瓶。幾天過去,幾支玫瑰花蔫了,有些花瓣開始凋落,悠悠看著特別可惜,只能將落敗的花朵扔掉。突然,她靈光一閃,心想:與其這么眼睜睜地看著它們凋零,還不如物盡其用!
她將大部分玫瑰的花瓣一朵一朵地摘下來,放進一個大盆子里。清洗了一遍,又用水泡了一下,稍微晾了一下,碾碎之后,一股腦地倒進平底鍋里,加上水和糖,熬了五六分鐘。“當時鍋里咕嚕咕嚕的,我就饞了。想想看,只要再做些餅皮,玫瑰花餅,妥妥的,說不定就是云南當?shù)氐奈兜滥?。?/p>
不過,經(jīng)過網(wǎng)友的指點,這玫瑰花醬是不能吃的啊?!捌鋵?,市面上現(xiàn)在賣的那些玫瑰,大部分就是月季。”一位網(wǎng)友說。那么,如何辨別手中的這枝鮮花,是“月季”還是“玫瑰”?他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月季的花桿光滑,刺比較大。而玫瑰的花桿絨毛較多,刺比較小。另外,月季一年四季都開,玫瑰一般在三四月開,產(chǎn)量少,價格也會有差別。
結婚彩禮能要求退還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即“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決定結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jù):
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2、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jù)民法通則規(guī)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jīng)]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