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涉外婚姻公證認證程序
外國的法律文書或當事人在外國生成的書面材料(如離婚意見書、授權委托書等)要拿到中國使用,需要先經過文書生成地的公證機關(或者有相同職權的機構或個人)公證,然后再到該國外交部門辦理認證,再送交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之后,才能拿到我國使用。
同樣,在我國生成的法律文書要向在國外使用也要經過類似的程序。
二、涉外離婚訴訟中文書要怎么公證、認證
與不同的國家和地區(qū)辦理公證、認證的手續(xù)是不同的。具體闡述如下:
(一)中國內地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間往來的文書應辦理哪些手續(xù)?
1、中國內地出具的公證文書發(fā)往中國香港特區(qū)使用前,應由中國外交部領事司辦理“確認”手續(xù)。
2、中國香港特區(qū)發(f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由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進行確認、傳遞。
3、外國駐華使館、駐中國內地領館或外國駐港領事機構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可在中國香港特區(qū)與內地直接使用,無須辦理領事認證。
(二)中國內地與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間來往的文書應辦理哪些確認手續(xù)?
1、中國內地與中國澳門特區(qū)間的民事和商業(yè)文書,可徑在兩地使用,無需辦理確認手續(xù)。
2、外國駐華使館或駐中國內地和駐港澳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涉澳門公證文書,可徑在中國內地和中國澳門特區(qū)使用,無須辦理中方領事認證。
(三)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證書?
公證的事實發(fā)生在中國國內的,原則上應向中國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當事人可委托親友在國內辦理公證和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單位認證及證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四)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領館申辦公證
中國駐外使領館原則上只受理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如需辦理證明文件在中國使用,應先在居住國當?shù)剞k妥公證,并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認證后,再辦理我使領館認證。
以上就是對“何為涉外婚姻公證認證程序”以及“涉外離婚訴訟中文書要怎么公證、認證”的解答。只有經過公證認證的文書才能被認可。當然,如果您要進行涉外離婚訴訟知曉這些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您要進行涉外離婚訴訟,建議您尋找一名專業(yè)的律師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