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址、企 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jù)和證據(jù)的來源,證人姓名與其地址。
民事訴狀的格式、項目和應具備的內容由四部分組成:
1、首部
標題寫明民事訴訟狀。當事人如系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的,應寫明它們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請示事項
主要寫明請示解決的訴訟標的,即請示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要寫得明確、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以及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yǎng)費、繼承遺產(chǎn),等等。請求應合情合理切實可行。
3、事實和理由,這是主要部分。
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了被告人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zhí)(或糾紛)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一方所應承擔的責任。要注意把雙方發(fā)生權益爭執(zhí)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jié)、事實經(jīng)過,以及其他能說明問題的東西具體說明。尤其要著重把被告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當事人雙方爭執(zhí)焦點和分歧寫清楚,如果原告在糾紛中有一定過錯而應負一定責任。也應實事求是地寫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態(tài)真相、分清是非。事實寫清楚后,還要提供能證明所控事實的各種證據(jù)(包括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證人的姓名、職業(yè)、住址、證據(jù)的來源和交驗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
理由部分,主要根據(jù)上述事實和證據(jù),寫明認定被告人侵犯行為或違法行為的性質、所造成的后果以及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并說明理由。然后還要寫明所提請求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這部分寫完,正方即結束。接著可行文如下:"據(jù)上所述要求請依法判決。此致×××人民法院"。右下方是具狀人簽名蓋章,注明具狀年月日。
4、附項。
這部分寫明下列事項:
(1)本狀副本×份;
(2)物證×件;
(3)書證×件。
附于起拆狀正本的依據(jù),如用抄件或復制件,應注明:"經(jīng)查對,抄件與原件無異,正本在開庭時遞交"等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