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鷗被曝婚史疑前夫與楊冪同班
據北京時間娛樂報道,王鷗憑借《瑯琊榜》和《偽裝者》被大眾熟知。隨著此次緋聞爆出,更有網友扒出演員“夏雨719”2012年10月28日的一條微博,此博主稱呼王鷗為“嫂子”,疑證實王鷗曾有婚史。
2012年10月28日,在王鷗生日當天,“夏雨719”通過微博為王鷗送祝福,并喊王鷗嫂子,“祝我的:兄弟媳婦嫂子姐,@王鷗Angel生日快樂!我人生手捧玫瑰花的第一次給了你!由于某人他在外地拍戲無法同祝,我只能代表我的兄弟跟你說五個字:老婆,我愛你!其它的我真代替不了。”
其中,一聲“老婆”引起猜測,疑證實王鷗曾有婚史。照片中,王鷗手捧大束玫瑰花,頭戴生日皇冠滿臉幸福。更有網友在此微博下面曝光疑似王鷗婚紗照,更有指王鷗曾與演員“張戈Sean”結婚,巧的是張戈9日發(fā)微博,疑似感慨王鷗與劉愷威緋聞,他寫道:“多少愛恨情仇,都是修為不夠”。
婚姻狀況是個人隱私嗎
根據婚姻法規(guī)定,公民結婚或者離婚是要登記的,登記的意義在于哪里?是一種確認,是一種宣告,說明某甲與某乙是夫妻或不是夫妻了,這不只是對某甲或者某乙個人的一種影響,這種行為也影響了某甲或者某乙與他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比如扶養(yǎng)義務的履行、債務的負擔等等。如果某甲與某乙已經結婚或離婚了,而與之關聯(lián)的第三方卻不能通過簡單的查詢而獲知相關的登記信息,則會對其權益造成影響甚至是損害。因此,婚姻狀況的登記作為一種宣告,不可能只保存在婚姻登記機關里面秘而不宣,一般的公眾應該也可通過簡單的查詢而獲取。因此,在法律上,婚姻不是一種私人活動,既然已經通過登記的方式進行宣告,就不屬于隱私權保護的范疇。
但是《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顯然否定了一般公眾對他人婚姻登記狀況的查詢權,關于個人部分,其規(guī)定僅為“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也就是說對一般的社會公眾而言,除了涉及訴訟之外,是沒有資格查詢婚姻登記檔案的,同時也不能查詢其婚姻登記狀況。
筆者認為,公民的婚姻登記檔案因為包含了太多個人的信息,予以必要的保護是應當的。但婚姻登記狀況因為并非與公眾利益無關,而應當予以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