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姑娘與非洲小伙結婚
浙江嘉興海寧的新娘顧佳明,與來自非洲坦桑尼亞的新郎約瑟夫,最近舉行了婚禮。顧佳明說自己為學英語瀏覽英文網(wǎng)站,添加外國人為好友時認識了對方,后來發(fā)展為戀人。
顧佳明說認識了約瑟夫后,覺得兩個人特別聊得來,總會有說不完的話,而每天在網(wǎng)絡上聊天的時間也是他們最開心的時候,如果哪一天有事沒有聊上幾句,就會覺得心里空落落的……后來,他們慢慢從網(wǎng)絡聊天變成每天互相打電話。2010年12月,他們戀愛了。
為了祝福這對新人,小伙的家人和朋友也趕來祝福啦。對于接下來的日子,兩個人也有了共同的打算,約瑟夫會繼續(xù)在金華工作,而顧佳明會繼續(xù)在海寧工作,等兩個人有了寶寶后,他們會選擇在海寧或是金華一起工作、生活,一起慢慢變老!
二、跨國婚姻面臨的法律問題
(一)結婚程序
涉外結婚是指男女有一方不是本國人的,需要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對此,我國《婚姻登記條例》有以下規(guī)定:
1、男女雙方符合我國法定婚齡;
2、不存在不能結婚的情形;
3、外國人一方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②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二)婚前財產
涉外財產分割適用中國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前提是準據(jù)法為中國法,即是否適用中國的法律。而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因此,雙方在我國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的,婚前財產分配,也適用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