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大理又現鬧婚
據光明網報道,10月29日,網友爆料云南大理又現鬧婚。一新郎被同伴脫光,僅用一塊破紅布遮擋游街。當地政府曾在10月中旬發(fā)布了整治條例勸阻鬧婚行為,對不聽勸阻、影響較壞的不文明鬧婚行為堅決予以曝光。
在網友爆料的這段時長40秒的視頻中,一名男子赤身裸體坐在一輛三輪車上,男子背部有大面積的紋身,身前僅有一塊紅布遮擋。男子表示今天自己結婚,旁邊有眾多男子拿起手機拍照逗笑。
二、不文明行為如何抵制
鬧婚是一些地區(qū)結婚的俗禮,不同地區(qū)有不同的鬧法。但近年來許多地方曝出鬧婚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事件。變異的鬧婚致使原來歡歡喜喜的婚姻成為當事人一生的陰影。有人認為既然是鬧婚,就該玩些不一樣的花樣,但是當事人必須認識到,花樣玩出法律邊界的,法律必將嚴懲。
(一)民事責任
因鬧婚造成受害人財產上重大損失的,要賠償相關損失。有人身、身體上傷害、或者人格上侮辱的,也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并賠禮道歉。
(二)行政責任
鬧婚違法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鬧市不雅行為、不文明行為,符合《治安條例》第19條規(guī)定的,應依法處罰。
第十九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若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擾亂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yè)、醫(y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三)刑事責任
鬧婚過程有強奸、猥褻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