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生效條件
結婚的基本條件包含實質要件、形式要件和禁止條件
(一)、實質要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二)、形式要件: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三)、禁止條件:
(1)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三代以內的近親結婚)
(2)禁止患有在醫(yī)學上被認定不能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二、婚姻成立與婚姻生效的區(qū)別
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之間的兩性關系因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而被法律認為婚姻關系產生或存在?;橐龅某闪⒅皇且粋€事實問題。
婚姻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婚姻因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橐龅某闪⑴c婚姻的生效的區(qū)別主要在于:
第一,著眼點不同。
婚姻的成立著眼于是否符合婚姻構成要素,而在法律上視為一種客觀存在;婚姻的生效著眼于成立的婚姻因符合法定的有效條件,而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前者是一個事實判斷問題;而后者是一個法律價值判斷問題。
第二,構成要件不同。
婚姻成立的標準根據民法有關民事行為的成立要件,其構成要件有:主體為男女兩性、以共同生活為目的意思表示、具有公示性使不特定的第三人可以獲悉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況?;橐龅纳б?,包括當事人結婚的能力規(guī)則、意思表示自愿真實的規(guī)則、合法性規(guī)則。
第三,發(fā)生的時間不同。
婚姻只要具備法定的婚姻構成要素即為成立,但自具備法定有效要件時生效。
第四,可否補正不同。
如果婚姻不成立,本身不可補正;而如果婚姻在效力上有瑕疵,特別是在可撤銷婚姻的情形,有可能事后進行補正。
三、先結婚后登記,二人婚姻何時生效
先結婚再登記通常已經住在一起,之后領取結婚證。先登記再結婚不一定立即住在一起。
登記是領結婚證,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意義上已經是夫妻了。
因此,只有在夫妻二人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證登記結婚后,二人婚姻才受法律保護,是合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