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違法占地建房
北青網訊:2013年,南洋村部分村民在現有住房面積都已足額的情況下,沒有報批手續(xù),由村干部帶頭,在良田里開始進行違章建設,地點就在桃渚鎮(zhèn)政府后門200米處。2015年10月,一些村干部和村民變本加厲地占地建房,導致大量良田被毀。農村違法建筑是很常見的,一方面是由于村民法律意識的匱乏,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不力。那么,違章建筑該如何處理?違章建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違章建筑是否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首先,違章建筑的認定和處理均由行政部門負責,法院對于這些財產,在離婚案件中不應予以處理,但也僅是說,法院不會分割違章建筑的所有權。對建筑物的使用權和因使用產生的利益,法院是可以進行分割的。
其次,違章建筑之所以違法,是因為建設者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其他批準文件,違章建筑既可能永遠違章,也可能經補辦相關的審批手續(xù)而合法。如果離婚時該建筑已經經過相應的補辦手續(xù)合法化,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分割該建筑物的所有權,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進行權屬分割。
最后,違章建筑雖然違法,但可看作的建筑材料的結合,如果夫妻離婚時向法院請求分割建筑材料,則法院可視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遇到征地拆遷時,如果該違章建筑得到了補償,補償款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認定是復雜的,有時即使離婚后,也可針對某些財產進行在此分割。這是專業(yè)的法律問題,您可咨詢網站律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