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的一般證據(jù)
要了解證明“第三者”有哪些證據(jù),首先要知道民事訴訟中的一般證據(jù),一般來說,只要符合民事訴訟的一般證據(jù),就可以成為證明“第三者”的證據(jù)。
1、書證
指用文字、符號、圖形記載或表示的能夠證明案件特征事實的書面材料。如:房產(chǎn)證、股權證、情書、日記、在外開房的賓館發(fā)票等證據(jù)。
2、物證
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衛(wèi)生紙(巾)、內(nèi)衣上的口紅、內(nèi)褲上的精液及有關工具等。
3、視聽資料
指以錄音或錄像、磁帶所反映的聲音或圖像,或以電子計算機儲存的信息資料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jù)。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攝的照片、錄像、錄音等。
4、證人證言
是指證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如:配偶的不法行為被親友、同事、鄰居觀察到的所見所聞等。
5、當事人陳述
指當事人就案件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如:當事人和法官的談話筆錄等。
6、鑒定結論
指鑒定部門運用專業(yè)知識對當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專門性問題進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學判斷結論。法院對專門性的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交由鑒定部門進行鑒定。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并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蓋章。
7、勘驗筆錄
指勘驗人員在現(xiàn)場勘驗時所制作的筆錄。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時,報案后由公安人員勘驗的筆錄等。
二、哪些證據(jù)可以認定“第三者”
除了民事訴訟的一般證據(jù),對待“第三者”這種特殊情況,實務中還有一些常見的證據(jù)可以著重注意。
1、書面證據(jù)
對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寫的表示悔改的“保證書”、“道歉書”等;以及對方單位在查實其婚外情后對其作風問題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還有就是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書信往來。
2、電子證據(jù)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短信、電子郵件或電話錄音等,但短信、電子郵件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3、視頻證據(jù)
把對方與“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視頻錄像或照片,收集此類證據(jù)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單獨的親密或做愛的視頻、照片也僅僅能證明通奸事實,還不足以認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事實。如果沒有其他證據(jù)佐證,單獨的視聽資料也很難被法院采信。
4、警方筆錄
如果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以上就是對證明第三者的證據(jù)的介紹,當然這些都是理論上的介紹,事實上搜集這些證據(jù)并不容易,需要注意方式是否合法、證據(jù)是否有證明力等問題,這時候如果有專業(yè)的律師幫助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