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婚需要的證件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四)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yī)學檢查。
(五)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jié)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jié)婚登記申請書》和結(jié)婚證上注明恢復結(jié)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六)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jié)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二、中外公民復婚的申報材料
(一)中國公民: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yè)、工作性質(zhì)、申請與何人結(jié)婚的證明。離婚或喪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二)外國公民: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jīng)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quán)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或喪偶的,如離婚或喪偶證件系居住國出具的,該證件須由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并經(jīng)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三)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職業(yè)、申請與何人結(jié)婚的證明。
以上就是復婚需要的證件,中外公民復婚的申報材料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